
近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南支行别称客户司理被处以“不容毕生从事银行业”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裸露,因职工活动贬责不到位的非法活动,金晶(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南支行客户司理)被盐城金融监管分局处以“不容毕生从事银行业”的行政处罚。
此前7月4日,江苏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因信贷业务贬责不审慎、职工活动贬责不到位的非法活动,被盐城金融监管分局罚金85万元。此外,还有两名包袱东谈主被罚,其中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城南支行副行长赵波因职工活动贬责不到位被告诫及罚金6万元。
下附:干系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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